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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  名:長路 /The Road
作  者:戈馬克‧麥卡錫/Cormac McCarthy
譯        者:毛雅芬
出  版  社:麥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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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物都失去了基底,在由殘灰構成的大氣中頓失所依,只能靠呼吸、顫抖與信抑存續生命。但願我心如鐵石。

我的疑問是:「永不可能」和「從未發生」有什麼不同?

那幫人遲早會趕上來殺了我們……先姦後殺,然後拿我們飽餐一頓。

你老想知道壞人長什麼樣子,現在知道了。這種事以後還可能再發生。照顧你是我的責任,是上帝派給我的工作,誰敢碰你,我就殺了他,這樣你懂嗎?

那孩子是他的生存保證,若孩子並非神啟,神便不曾言語。

我會履行承諾,無論如何一定履行承諾,絕不讓你獨自就赴黃泉。

「你做過最勇敢的事是什麼?」 他朝大路呸吐一口血痰,說「今早醒來」。

我不能攬孩子一起死;我以為我能做到,但我真的不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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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想知道未來的世界長什麼模樣嗎?閱讀這本書就對了。

這是一本既殘酷卻又寫實的書籍,與其說它是寓言書,倒不如說它是末世錄。故事背景設定在爆發大災難的幾年後,家園傾毀、資源耗竭、食物匱乏、人類相互獵食。主角帶著兒子往南方走(因為在主角記憶中南方比較溫暖),希望可以找到一片生存的淨土。雖然世界混沌不明、人心險惡,但是主角還是教導孩子要擁有善念、記得曾有的夢想。

在書中可以看出父親對兒子的慈愛,為了兒子他必須無視病倒的老人、開槍撂倒凶狠的強盜、躲避食人的同類、殘忍的扒光小偷的衣服、殺死攻擊他們的狙擊手、甚至將最後一口食物留給兒子;雖然身負沉苛,但還是給予孩子最好的照顧,把兒子當成是他的神,因為兒子是他生存唯一的希望,也是支撐他生命的原動力。書中當然也描寫到母親對於兒子的大愛,雖然母視知道離開丈夫就是死路一條,但還是以難以忍受父子的死亡做為藉口狠心離去,不難猜測母親為了提高兒子的生存率,不惜選擇犧牲自己的生命。

為了讓讀者有更多的想像空間,因此故事沒有前情提要、沒有大災難成因、沒有標示年代、沒有說明事發地點、主角父子沒有名字、不知從何來、不知欲往何方,一切可循的線索趨近於零,甚至故事的末端僅僅只是個段落,而非結局,然而仔細思考就會明瞭,其實上述條件設定皆非必須。由於形成大災難的成因極多,例如戰爭、隕石、病毒、地震、海嘯、過度開發…等等,所以無法斷言成因為何,而且當大災難發生之時人人忙著逃生,根本沒有人會去注意今夕是何年(所以不知年份),至於地點則是處處皆適用(白骨露於野,千里無雞鳴),當然也不需要名字(沒人會在乎你叫啥名字,只會在乎你的肉好不好吃)…。

辜且不論大災難的成因為何,但可以肯定的是到最後一定是資源耗竭、糧食匱乏、治安敗壞、甚至人類互相殘殺、獵食、滅絕。所以說岳飛的滿江紅裡描述的「壯志饑餐胡虜肉,笑談渴飲凶奴血」單純只是為了仇恨嗎?說不定其實更是為了生存。各位如果有看過《舊唐書》、《南村輟耕錄》、《溫江縣志》…等書就會知道,很多戰爭到最後都是捕人為食、以人養兵,因為當世上糧食完全消耗殆盡之後,人類本身就成了最重要的肉類來源。

作者猶如一名深沈的劍客,以犀利的筆峯勾勒人性的灰暗,以簡捷的招式表達道德的淪喪,方寸之間滿佈恐懼與絕望,式式重擊人心,雖然殘酷,但也必須。在故事的最後一段文字中,作者以河鱒隱喻生命的堅韌,但卻又用「曾有」二字來表達自我的悲觀,雖然沒有把故事說死,但也不難推論作者心中的定見為何。 

寓言故事之所以引人注視的原因通常只有一個,那就是它和現實之間並不遙遠,甚至預期可能發生。雖然我們離故事中的世界還有一段距離,但也已指日可待,如果人類再不及時省思,那麼肯定早晚會歩上滅絕之路。




(本書已改拍成電影,故事中的父親由魔戒裡的亞拉岡Viggo Mortensen飾演)






最後要提醒大家,看完這本書以後,請不要跑去大賣場偷幹手推車...
但是如果真的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,那麼請記得留一台給我,謝謝......^^"...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如果沒有推車..那麼推文也是很不錯的...^^"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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