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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名:16歲的最後心願 / Befire I Die

    者:珍妮‧唐涵 / Jenny Downham

    者:林師祺

出版社:皇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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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的事情全在這時湧上心頭──例如我的指頭瘦得只剩皮包骨,例如我的皮膚已經薄到幾乎變成透。我可以查覺左肺的細胞增生,就像灰燼漸漸填滿花瓶。我很快就會無法呼吸。


我會想念蛋糕,想念魚。我喜歡魚,喜歡牠們的小嘴一開一闔。但是我要去的地方卻什麼也不能帶去。


不公平,我不想就這樣死去,我至少要活過。情勢變得非常明朗,我幾乎覺得充滿活力,這實在很離譜。我想在死前活得精采,腦中也只能想到這件事情。


我把煙吐向空中。每吸一口,都能聽到肺臟嗶啪作響。或許我得了肺結核,真希望我有。每個大詩人都有肺結核,這種病象徵多愁善感。要是得肺癌,就太丟人了。


恐懼感時有時無。大家以為病人什麼也不怕,勇敢無畏,其實不是。多半時候都覺得有變態瘋子跟蹤我,我隨時可能中槍斃命,不過有時候也會好幾個小時都沒想到。


我們每幾年就會消失一次,體內所有細胞都會更新。現在我身上沒有一點一滴跟當年在這間房間的我一樣。寫下名字的我是另外一個人,另外一個健康的人。


一陣可怕的靜默…依柔轉身面對我的時候,我明白人生是一連串的吉光片羽,每一刻都是通往盡頭的歷程。


她伸手要握我,我卻置之不理,假裝我雙手無法動。或許她認為這也是病症之一,她的眼神悲傷地看著我的外套、圍巾、帽子,也許她知道今天外面沒有那麼冷。


我在臨死前才找到真愛,卻又必須加以放棄──這個笑話實在惡劣。可是我非放棄不可,這是為他好,也是為我好,長痛不如短痛。


我並沒有打算要堅強勇敢,這不是我的新年新希望。只是我的手上開了一個孔,我已經浪費好幾天待在醫院病床上。電光石火之間,哪些事情才重要,已經不言而喻。


我以為知道自己將死,就像有人用力打我肚子一拳──劇痛之後就是悶痛。可是一點也不悶,痛得刻骨銘心。我的心臟怦怦跳,腎上腺素傳遍全身,我的注意力異常集中。


外面是晴朗的四月早晨,沒有我,地球仍舊繼續轉動。我別無選擇,我全身充滿癌細胞,也因此千瘡百孔,而且大家都束手無策。


葬禮結束之後就去小酒館用餐。我的戶頭裡還有兩百六十鎊,我希望你們拿去吃掉。真的,我不是開玩笑──這頓我請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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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歲應該是個天真爛漫的年紀,16歲應該是個肆意揮霍青春的年紀, 16歲更應該是個輕狂叛逆的年紀,然而書中主角泰莎的16歲卻是個沒有未來的年紀,這種還沒了解死亡就得體驗死亡的恐懼,就像是還沒學會走路就得學跑步一樣讓人不知所措。

雖然人一出生就步向死亡,但誰也沒料到死亡竟然來得這麼快,於是泰莎列出了一張清單,記載她死前所想要做的事──做愛、嗑藥、做壞事、開車、成名、戀愛…等等,並且逐一完成。雖然在一般人眼中泰莎的清單相當幼稚,然而對於泰莎而言卻又是無可取代的願望,唯一可以證明自己活過的烙印,因此如果你用16歲的心態去閱讀這本書,你就會發現泰莎的願望一點也不奇怪,甚至值得效法學習。

本書以第一人稱的角度描寫少女心境,以一個16歲少女的眼光去敘述臨終前的心路歷程,其中包含叛逆的勇氣、天真的歡笑、感人的淚水、年少的率真、,以及面對死亡的恐懼。書末的死亡結局非常柔美,泰莎走進入了時光隧道,從前種種歷歷在目,然後歸於虛無。

以佛家的觀點而言,死亡是一種解脫 (不必再煩惱操心),然而以人性而言,死亡是一種無奈(大家都想長命百歲),因此年英早逝到底幸或不幸?老實講根本無從得知,也從來沒有人做過研究或證實,所以只能道聽塗說人云亦云。然而生命無常,我們根本無法預測死亡何時降臨,因此若能時時把握當下,盡量做到放下與無憾,那麼死亡對於生命就不是結束,而是另一種昇華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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